【工會創新實踐調研行】“一函兩書”從“怕用、少用”到“敢用、會用”
關鍵詞: 淮北工會“一函兩書”制度 勞動法律監督 提級監督 企業用工合規 基層工會培訓
本報記者 陳華
在向一家用人單位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天后,安徽省淮北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便迎來這家用人單位的主動“登門拜訪”。工會、用人單位和職工坐在一起面對面商談,大家對相關勞動法律制度理解得更加透徹,單位和職工彼此之間的嫌隙也在深入溝通中逐漸消弭。
前后大概用了一個星期,曾帶著情緒走進職工服務中心投訴的這名職工逐漸釋然。近日,談起這起勞動糾紛案件的解決過程,職工服務中心副主任博凱強非常欣慰:“‘一函兩書’制度在淮北的推進正在變得越來越順利。”
據介紹,針對基層工會監督力度不大、監督主動性不強、履職能力不足等制約“一函兩書”作用發揮的難題,淮北市總通過實施提級監督、指導監督、前置監督、協同監督4大核心舉措,破解基層工會勞動法律監督難題。
一個被寫進“培訓案例”的維權故事
如何讓“一函兩書”發揮好應有的法律效力?淮北市總決定從自身做起,給基層工會“打個樣”。
此間,一起涉及150余名農民工、480余萬元的工資投訴案件被傳遞至淮北市總。在初步了解基本事實之后,淮北市總向該項目用工主體下達了一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要求該用工單位15日內完成自查整改,并反饋相關情況。
然而,發出去的《提示函》猶如石沉大海。緊接著,淮北市總又給用工主體發去一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進一步提出改正意見。
在《提示函》和《意見書》發出之后均無果的情況下,淮北市總工會隨即向市人社局發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反饋相關線索,同時抄送市檢察院。
淮北市人社局立即立案,責令用工主體限期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檢察機關也提前介入,確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形,發函建議公安機關調查。公安機關依法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通過多部門協同發揮勞動法律監督實效,最終用工主體足額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480余萬元。這起成功的農民工維權案例也被寫進淮北市總工會開展相關培訓工作的教材中。
“一函兩書”全面鋪開
2024年是淮北工會“一函兩書”全面鋪開的一年。統計數據顯示,與上一年度相比,淮北工會2024年“一函兩書”的發出量同比增長230%。
“這一數字的背后,說明基層工會主動發出文書的意愿和能力都明顯增強,對于‘一函兩書’已經從‘怕用、少用’轉向‘敢用、會用、善用’。”淮北市總工會權益保障部部長趙莎莎說。她認為,對重大、復雜或跨區域的勞動維權案件實行提級監督的機制發揮了重要的引導和示范作用。
據悉,淮北市總規范了提級申請、審批、介入的流程。上級工會對發現勞動糾紛問題而未依法開展勞動法律監督的基層工會,及時下發《履職提示函》,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壓實基層監督責任。進入提級監督的案件,上級工會也將現場指導基層工會運用“一函兩書”調查取證、溝通協商、督促整改。
去年8月,烈山區某建筑工地拖欠農民工薪資。在淮北市總指導下,烈山區總工會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程序,攜手區檢察院敦促用人單位履行責任,將拖欠的44萬元薪資全額發放至農民工手中。
烈山區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一農民工欠薪問題的解決,直接推動了全區工會實施“一函兩書”制度從“上代下”逐漸轉向“主動發”。
企業用工合規意識明顯提升
對于淮北市總來說,基層工會思想上的變化,只能解決“敢發”的問題,而“會發、善發”需要的是對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相關制度的熟練掌握。
記者注意到,淮北市總工會有一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工作指導手冊》。這本指導手冊不僅有關于如何規范使用“一函兩書”的基本知識解讀,還有不同情況下出具的“一函兩書”模板。
“工作流程圖和標準化模板,可以極大降低基層操作門檻。”趙莎莎說。一年多來,淮北各級工會對900多名專、兼職勞動法律監督員開展線上線下培訓。同時,全市創新實施“案例教學+跟班實訓”的培訓機制,組織基層工會干部參與典型案件調處,由市總法律顧問現場教學輔導,用“以案代訓”的方式快速提升基層干部運用法律、溝通協商、化解矛盾的實際能力。
淮北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工會持續、主動的督促,現在,企業更加重視勞動法律法規,主動向工會咨詢勞動法規政策,請求幫助完善內部規章制度的案例明顯增多。“此外,區域內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工資按時足額支付率等關鍵指標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這說明勞動用工環境正在持續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