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原常委、浦東新區區委原書記朱芝松被提起公訴
2025-11-11
來源:愛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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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記者11月1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上海市委原常委、浦東新區區委原書記朱芝松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朱芝松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芝松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朱芝松利用擔任上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上海市閔行區委副書記、區長,閔行區委書記,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中國(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中國(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上海市委常委、浦東新區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1月27日通報,上海市委常委、浦東新區區委書記朱芝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6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了朱芝松被“雙開”。通報稱,經查,朱芝松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由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組織原則缺失,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違規決定降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牟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