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子公司在美國337調查中獲有利初裁,被認定未侵犯Skyworks專利權
關鍵詞: 康希通信

1月26日,康希通信發布公告,披露其子公司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起的337調查中取得重要進展。根據ITC行政法官于北京時間2026年1月24日作出的初步裁決,康希通信子公司康希通信科技(上海)有限公司、GRAND CHIP LABS, INC.及相關企業未違反《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的規定,未侵犯Skyworks Solutions, Inc.等公司主張的兩項專利權。
本次337調查源于2024年7月,Skyworks向ITC提出申請,指控康希通信子公司制造、對美出口及銷售的特定射頻前端模塊(FEMS)及含有該模塊的下游產品侵犯其5項專利權。調查案號確定為Inv. No. 337-TA-1413。
根據初裁結果,公司未侵犯Skyworks主張的US9,917,563和US8,717,101兩項專利。此外,調查中涉及的另外3項專利(US9,450,579、US9,148,194和US7,409,200)已在證據開示階段因Skyworks主動撤回而終止調查。至此,康希通信在本次337調查中未侵犯Skyworks主張的任何一項專利。
康希通信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作為射頻前端芯片設計企業,一貫重視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堅持自主創新,擁有自主、完整的知識產權體系。此次有利初裁為公司產品在美國市場的出口提供了關鍵法律支撐。
公司同時提示,本次裁決為初裁結果,雙方仍可在法定期限內向ITC提請復審,后續將進入行政復議及最終裁決階段。